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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记:非“同一种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之无罪理由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5-05-29 09:29:31

作者:何国铭律师(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控告及辩护)

如何以非同一种商品为由,实现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无罪辩护。从2019年到今天,我们团队以非同一种商品为由,成功办理过四起假冒注册商标类犯罪的案件。

有些人看了我之前的视频后,尤其是受到我之前所办理的哪起卡西欧手表与表带案件的影响,因为我这个案件比较特殊,一般人都不会想到,还能无罪辩护的,有些当事人也觉得自己的案件也能够以同一商品为由去做无罪辩护,一些律师同行、当事人就过来和我交流讨论了。那我自己的判断分析是大部分案件是难以做无罪辩护的,只有小量案件,努力一把,也许是能做成功的。

这些案件背后涉及到如何正确对涉诉商品进行分类,需要细化到具体的哪一个小类,辩护律师在确定辩护思路时,需要对各区分表进行全面查询,对商标权利人的相关商标进行全方面检索,在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后,才能确定以此作为无罪辩护的理由,确定是否有可行性。不能够只是口头上说说,没有深入分析。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确定辩护方案时,肯定是要谋全局的,尤其是做无罪辩护,当你提出无罪的意见时,办案人员第一反应是反感,第二反应才是重视,所以,你所提出的无罪理由必须得全面,让对方找不到漏洞,这样才能有效。否则,办案机关一个补充侦查,再对指控对象作出部分修正,那你的无罪方案就落空了。

可以确定的是,以同一种商品为由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一定是针锋相对,会拉扯很长一段时间,双方不定时抛出证据,过程很漫长,里面涉及到的法律规定、法律适用有很多,各有各的主张,以我们办理的手表表带案,还有这个充电器与手机案为例,就持续了一两年的时间,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认为,打官司是一门手艺活,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因为做商标犯罪案件时间久了,我在行业内也稍有名气,有一些陌生的侦查人员、检察官及法官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也会打电话,与我沟通,我也会给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也可以说是破解辩护的一些点子,接触得多,自然就明白对方所考虑的是什么,会用哪些方法破解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所以,千万不要以为你提出了同一种商品的辩解,事情就了结,案件就能办结了。其实,提出观点,懂得思路,仅仅是开始,后面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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