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国铭律师(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控告及辩护)
最近刷屏全网的宜宾五粮液跨省打假事件,相信很多人都刷到了,整个案件争议巨大、疑点重重,堪称今年最受争议的商标执法案件。
简单给大家复盘一下事情的经过:
四川宜宾珙县警方,专程跨省跑到沈阳,本来是去查处假冒五粮液的案件。
但是戏剧性的来了:现场一瓶假五粮液都没有查到,反而直接扣押了商家店里的159瓶茅台酒,价值上百万。
这件事发酵到今天,各种争议、矛盾、问题彻底暴露出来。
作为一名长期办理商标刑事犯罪的律师,我本人亲自经手过两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茅台酒商标犯罪案件。非常巧合的是,我办的案子里,也出现过被扣押茅台缺失、数量对不上的情况。所以今天,我从专业刑事办案的角度,带大家看透这起案件的五大核心程序漏洞。
第一,查五粮液,扣茅台,严重超出合法扣押范围。
警方立案、查处、扣押物品,必须和涉案罪名一一对应。
你查的是假冒五粮液,在没有任何线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茅台涉案的前提下,直接扣押大量茅台,在刑事程序上,合法性严重存疑。
第二,先扣人扣货,后立案,程序倒置。
这起案件是2023年5月就完成了扣人、扣酒的全部操作,但是正式立案时间,拖到了三个月后的8月份。
法律有最基本的原则:先立案、后侦查。没有立案就开展侦查、扣押财物,属于典型的程序违法。
第三,警方介入民事和解,争议极大。
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出面代替企业谈赔偿,在当事人被羁押的状态下,促成高额赔偿和解。
刑事案件中,公安的职责是侦查办案,绝对不能干预、主导民事赔偿。这种操作,也是网友质疑逐利执法的最大原因。
第四,扣押财物保管严重失职,百万茅台离奇灭失。
这批茅台被扣押接近三年,当事人近期核对物证时发现:
大量酒瓶缺失、部分酒瓶被开启、甚至出现空瓶,名贵年份酒不知所踪。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负有法定的保管义务。
物品损毁、灭失、数量不符,相关单位必须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纪律甚至法律责任。
第五,案件定性前后自相矛盾。
当初扣押这批茅台,是当作涉案证据扣押的。
但是到了庭审阶段,办案方又当庭表示:这批茅台和本案无关,不予指控。
那就出现了一个致命矛盾:既然无关,当初凭什么扣押、凭什么封存三年、凭什么造成财物损毁?
最后我再讲两个普通人听不懂,但非常关键的法律核心。
首先是管辖权争议。
商家在沈阳经营,案件所谓的侵权行为地也不在宜宾,宜宾当地警方跨区域办理案件,在刑事管辖实务中,本身就存在巨大争议。
其次是胁迫式和解无效问题。
在人身自由被限制、被羁押的状态下,签署的所谓自愿赔偿协议,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在法律上完全可以依法撤销、推翻。
这起案件,表面是打假风波,本质是刑事程序合规性、物证保管责任、执法边界的大讨论。
执法既要打击侵权,更要严守程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