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铭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习法律十三载,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曾办理江苏景*半导体有限公司刑事控告侵犯商业秘密案、四川*万菱机械公司刑事控告侵犯商业秘密案、广东*雪化工公司刑... >>详情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