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金牙一言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有效辩护,从来不是律师一个人的战斗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6-11-01 16:38:06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有效辩护,从来不是律师一个人的战斗。在商标犯罪案件中,要实现有效辩护,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法律定性、证据结构、涉案数额、主观明知、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罪认罚与退赔谅解等,这些都是辩护人必须反复权衡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常常被忽视却极为关键的因素——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以及能否获得他的充分配合。只有辩护律师、当事人和家属之间形成合力,才有可能把案件办到极致。否则,再好的辩护思路,也可能因为缺乏当事人的理解与参与,最终落空。

最近,一位被告人的家属找到我,希望我介入案件,为她儿子作罪轻辩护。接受委托后,我仔细翻阅了几遍卷宗,发现案件确实存在若干值得深入挖掘的问题:部分事实的证据链条并不严密,数额的认定也有进一步商榷的空间。基于这些判断,我形成了一篇较为完整的辩护思路,并与家属进行了充分沟通。家属配合意愿很强,我们也进一步商定了一套相对可行的辩护方案。从当时的进展来看,一切似乎都在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然而,后来我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情况却出现了转折。被告人表示,从被抓进来到今天,已经更换了好几波律师了,一切都是他父母的想法与一厢情愿,他自己“不想再折腾了”,愿意认罪伏法,认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可能是由于在看守所羁押时间已久,早已没了当初的锐气,情绪十分消极,只想尽早下监,不愿再被长期关押。站在他的处境下,产生这种想法其实很正常。长期羁押带来的心理压力、对案件前景的悲观预期、与外界信息的不对称,都会让一个人逐渐失去争取的意愿。作为辩护人,我不能简单地指责他不配合,更不能把自己的辩护热情强加于他。

但是,从办理案件的角度看,这确实意味着当事人与辩护人之间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有效辩护从来不是律师一个人的战斗。律师可以发现问题、设计路径、与办案机关沟通,但许多关键选择,包括是否认罪认罚、是否退赔、是否争取谅解、是否同意特定辩护策略,最终都需要当事人理解和同意。如果当事人内心已经放弃,律师单方面推进,那效果非常有限。

所以,商标犯罪的有效辩护,既是一场法律技术的较量,也是一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协作。只有把当事人的意愿真正纳入辩护方案,获得他的理解与配合,你律师的专业判断才能落地,辩护工作才有可能走向极致。否则,再完整的思路,也只停留在纸面上。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