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周领了两份判决,两起均是商标犯罪案件,均是当事人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案件的法律适用存在巨大争议,为此行使律师的独立辩护权。我是一个谨慎的人,但如果案件存在错误,我也会在尽量替当事人减低风险之余,冒险独立辩护。就拿这两份判决而言,一份以事实不清为由,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了;一份由有期徒刑,变更到缓刑。辩护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