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这个月,于山东某地办理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公安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前一个星期,本律师团队接受当事人委托,为一家准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提供刑事辩护,经过反复会见当事人,参观涉案机械设备,了解案件信息,推测涉案技术秘点,在一个星期内为当事人提供了相对精确的辩护方案,终于成功阻击了逮捕,说服检察院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但涉案公安机关随后却没有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受审,而是改为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我们认为公安机关此举显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明显是想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来实现羁押之目的,故我们向办案机关提起了侦查监督程序,检察院在一个星期作出了回复,并要求公安机关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作出取保受审的决定。就本案而言,在各方的努力下,已取得初步胜利,接下来,我们将提交材料,申请立案监督,尽早说服公安机关作出撤销立案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