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物翻新”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吗?
家属是做旧物翻新的,因为涉嫌到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抓了,有没有无罪的可能呢?对于旧物翻新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看翻新的程度,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所做的改装翻新只是小修小改,例如说被改装翻新的部件仅仅是权利人商品的次要零部件,被改装翻新商品的基本结构、关键部件、主要性能和功能没有发生变化,那么,这种改装翻新后的商品,仍然是权利人的商品,商标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并没有被破坏,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商标侵权,也更谈不上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了。
第二种情况,如果你所做的改装翻新达到了“重造”的程度,也就是常说的复活式翻新,把产品的基本结构改变了,把关键部件更换了,导致了产品的主要性能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这就变化成了一个再生的新商品,然而你在出售时有没有告知消费者商品的更改情况,没有尽到将商品情况的告知消费者的义务,重新做了个包装,把翻新的旧产品当成全新正品来卖,这样的行为应该是可以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