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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配方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下)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4-05-14 15:25:22

作者:何国铭律师 (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控告及辩护)

在涉及到配方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有哪些法律问题是需要注意的呢?在上一集,我们谈了这类案件的非公知性问题。在这一集,我们来谈谈同一性。

对于被害人来说,他在提起刑事控告的时候,存在一个难题,因为他以产品配方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当他在立案前是很难获得侵权人的配方的,所以是没有办法能够获取双方配方同一性的鉴定意见。那么,被害人怎么比对两份配方,怎么样才能提起刑事控告呢?

在佛山,有这样的一起案件,被害人通过对购买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然后与自己所生产的产品进行色谱分析比对,确定这两个产品具有较大的相似性,来催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到侵权现场扣押侵权的配方载体。

所以啊,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到配方的案件中,被害人比较喜欢利用红外图谱,来鉴别样本及检材的同一性,来论证两者含有相同的成份,但是,利用红外图谱所得出来的结果仅仅只能说这两个产品的成份是相同的,不能说这配方是相同的。所以,这种鉴定方式只是一种辅佐方式,或者说,只是能够简单论证出被告人具有比较大的侵权可能性,来说服公安机关先刑事立案。

产品与配方肯定是不一样的概念,产品成份相同并不意味着配方相同,所以,我们拿利人的产品与侵权产品来比较,拿权利人的配方与侵权产品来比较,并没有太大的意义。那现在的技手段也是很难以做到根据产品成份,来回溯到配方的。侵权人的配方与权利人的配方才是鉴定的样本与检材,但是,部分侵权人,他是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的,他会将配方隐匿,所以,对于权利人、侦查人员来说,你怎么提前做好取证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退一步来说,在没有搜查扣押到侵权配方载体的情况下,也可以尝试通过收集汇总各个生产流程中的下料单等一些书证,来回溯配方。

当然,实践当中,部分办案人员为了双保险,他会同时采用配方比对,还有产品检测的方法。换句话来说,就是先将侵权人的配方,与权利人的配方进行单独比对,然后,再利用红外光谱来比对分析产品成分是否相同。

好,涉及到配方型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同一性问题,我们今天就先谈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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