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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记: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不要高估鉴定意见的能量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5-07-15 11:01:19

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不要高估鉴定意见的能量。很多被害人在刑事控告中以为拿到了鉴定报告,就能够刑事立案,结果被办案机关一顿数落,案件还是没立成功,没有办法了,才想着找律师来解决。鉴定机构只负责鉴定的事情,你交什么什么材料过来,我就鉴定什么内容,至于案件能不能立案成功了,鉴定机构挥了挥手说,这个和我无关,你们继续努力。很多被害人一想,案件没立成,鉴定费花了几十万,、顿时感觉到严重亏本了。

话说回来,为什么会被害人偏信鉴定报告呢?说到底还是对商业秘密诉讼领域不熟悉,刑事立案永远都没有想的那么简单,办案机关考虑的问题很多,鉴定机构只考虑技术问题,而被害人本身或者其法务往往做不到谋全局,事前也没有做好统筹,对该类案件过于乐观。

另外,不少鉴定机构的水平真的是一言难尽,个人感觉,有些还比不上知识产权代理所的专利代理师。这个我不是故意去描黑对方。很多鉴定机构就只是对所谓秘点做个检索,连设备,产品都没到现场看过,说句实在话,我觉得这是不够负责任的,很多案件之所以最后被无罪了,问题就在鉴定报告,鉴定人过于潦草了。

同样的,对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也很偏信鉴定报告,一方面对高大上的鉴定机构有滤镜,感觉他们错不了。第二,自己没有这个专业能力去鉴别。如果是非知识产权律师,在这个领域没有经验,其实也很难抓住问题就在牛鼻子,最多也只是在大方向上做做辩解,难有实际效果。

被害人企业在立案上碰了一鼻子灰才愿意找律师来代理,律师接手这个摊子也是有苦难诉啊!鉴定机构做完事,不再对此事负责了,案件问题又很多,委托人之前因鉴定出过一笔款了,受到打击后,在聘请律师上也不愿意再付律师费,也认为律师的价值没有鉴定报告大,结果摊子由律师来接,工作由律师来做,责任由律师承担,给的费用还比鉴定机构低,谈何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来说,如果对案件没有事前统筹,即使给你立案成功了,案件失败的可能性也很的,案件有潜在的问题,在后面诉讼中,也很容易被对手所诟病,最终也有可能就败诉了。

有好几个案件,被害人尽管做了鉴定,但办案机关说鉴定有问题,所以不给立案,被害企业就想委托我来跟进刑事控告,我看看鉴定报告,毫不避讳地说,如果我做辩护律师,这份鉴定十分有信心能把它干掉。

所以我是建议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在启动鉴定前,先与专业律师沟通,不要等着事情失败了,才想着找律师救场。商业秘密诉讼,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也不要低估了竞争对手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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