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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真假混销,金额如何计算?

作者:heguoming 日期:2025-02-14 12:02:55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经常听到被告人提出的一个辩解理由,真假混销,就是我们常说的真品假货掺卖,例如把假货放在不同批次产品上混卖,最典型的就是,一箱酒当中,放了几瓶真酒,同时也放了几瓶假酒。又例如,被告人在发货时,真货假货随机发。

对于这类案件,应该怎样去计算销售金额呢?通过来说,能单独计算出正品的数额,或者能单独计算出假货的数额,那是最好的,例如根据正品的进货记录以及正货的账本、进货单以及聊天记录,核实出正品的数额,从而能够计算出销假的数额。另外一种方法就是通常查明被告人向上家购买假货的相关记录,推算出假货的数额。

如果这两方面的证据都没有,金额又该怎么算。首先,这类案件,你是要有证据证明存在真假混销,例如举报人所购买的商品当中,确实有部分商品经过检验,证实是正品的,又或者侦查人员在查封仓库时,确实发现有部分正品的实物。这样,至少你所提出的真假混销的辩解才站得住脚。另外,从逻辑上来说,若一箱酒中有几瓶酒是假酒的,那么根据真假的比例,就能统计出侵权商品数额。如果被告人是随机混发的,那案件处理起来就稍麻烦一些。因商品已经销售出去了,无法通过回购,去查明真假,通常来说,基于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推定所销售的均是正品,仅以被查封扣押的,仓库内未出售的商品,以销假的犯罪未遂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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