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国铭律师(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控告及辩护)
在商业秘密案件当中,你对技术有没有相关权属,这个问题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决定着你是不是所谓的被害人,有没有权利来控告他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这样的问题应当说在办案中时经常能遇到的,例如被告人辩解相关技术也是控告人从国外偷来的,都是国外的技术,又例如被告人辩解说这些技术都是我自主研发,既没有偷,也没有使用控告人的技术。这两个例子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被害人或被告人有没有研发经过的相关材料。实践当中,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当拿出一叠内部实验报告,或者设计图纸时,办案人员往往就难辨真伪,很多审查工作就流于表面。面对这类情况,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最近,我们在办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针对对方提出的研发材料,我们从以下几个提出质疑:第一,判断研发周期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从项目立项到最终生产出产品,所需的时间及周期是否符合行业规则;第二,实验记录与图纸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实验记录或图纸的研发经过有没有研发人签名,过程有没有删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有没有存在倒签、补签的现象?
总的来说,我们要对研发周期的合理性、实验演进的逻辑链条,进行全方位、穿透式的严苛审查,以日常经验法则,来击碎虚假的“自主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