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国铭律师(专注于商标犯罪与商业秘密犯罪案案件控告及辩护)
在商业秘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同样面临被刑事立案的现实风险。以往的主流做法是“先刑后民”,即先启动刑事程序,待刑事判决生效后,再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但近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先民后刑”的案例——权利人先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或民事判决生效后,再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推动刑事追责程序启动。因此,即便当前仅处于民事侵权诉讼阶段,被告方亦不可低估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案件在审理中途或民事程序终结后,仍有可能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以浙江一起典型的外贸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案件为例。权利人宁波某进出口公司主营各类货物进出口业务,自2017年起,两名外商客户持续向该公司采购电脑升降台等产品。为保护客户经营信息,该公司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对相关客户信息实施集中管理,与涉及接触该信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设置系统访问权限,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邬某原为该公司的客户开拓与维护业务员,周某则负责订单操作。二人离职后,违反保密约定,利用在职期间获取的权利人经营信息,通过自身实际控制的公司与上述两名国外客户直接开展同类产品的外贸购销业务。经审计,其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共计1056万余元。
宁波某进出口公司主张,上述两名外商的采购需求、采购单价及交易习惯等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并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随后将案件所涉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最终,邬某、周某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对商业秘密维权策略具有较强启示意义。在实践中,权利人应结合证据收集情况、侵权行为的明显程度及办案机关的立案意愿,灵活选择维权路径。如果证据较为充分,且公安机关立案意愿较强,可优先考虑“先刑后民”,借助刑事侦查的强制措施和取证优势,为后续民事索赔奠定更扎实的基础;反之,若刑事立案条件尚不成熟,也可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在举证、质证及法院调查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再根据诉讼中获取或固定的证据,评估是否具备移送刑事立案的条件,适时启动刑事程序。
对于被诉侵权方而言,即使当前仅面对民事侵权诉讼,也应充分认识到,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陈述及鉴定意见,均可能成为后续刑事追责的依据。因此,在应诉过程中,除制定民事抗辩策略外,还须同步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提前准备应对刑事调查的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自身信息获取来源的合法性、保密义务约定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主动减轻损害、争取合规不起诉的空间。唯有将民事与刑事两个维度统筹考量,方能在日趋严厉的商业秘密保护环境下有效管控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