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是否一定享有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权属?中大型企业对此要注意,要做出必要的风险防范。这个案件涉及到三家公司,A公司是集团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控股C公司的60%的股份,C公司独立自主研发某项技术,B公司在A公司的授意下,使用了C公司的技术,现在C公司要控告B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B公司辩解称这些技术都是有合法来源的。理由是A公司与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且B公司使用C公司的技术秘密是经过A公司开会讨论后决定的,而A公司又绝对控股C公司,所以,其并没有侵犯B公司的商业秘密?
在没有经过C公司同意,A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它的授意能等同于C公司的默许吗?显然不能。尽管通过分析这几家公司的股权结构,能认定A公司绝对控股B公司及C公司,但这并不能肯定A公司有处置C公司技术秘密的绝对权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母子公司,抑或是控股公司,公司的法人人格均是独立的,其中就包括了公司财产的独立,技术秘密的独立性。因此,尽管A公司是C公司的控股股东,但A公司的意志并不绝对等同于C公司的意志,在此就不能排除小股东的代位之诉。
那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建议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协议该项技术秘密由A公司与C公司共同共有。或者由C公司与A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并约定转许可等条款。